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2月1日发布通知,要求延迟广西区内企业复工、学校开学。
1.学校: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2月17日前不开学,大专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2月24日前不开学。
2.企业:除涉及保障城乡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交通、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防护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物流配送、超市商场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稳定生产、做好服务保障外,自治区内其他各类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复产,在复工复产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斾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复产。
3.行政事业单位: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和机关单位日常运转的基础上,区内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2月3日正常上班后,实行弹性工作制至2月9日。
1.学校: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2月17日前不开学,大专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2月24日前不开学。
2.企业:除涉及保障城乡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交通、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防护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物流配送、超市商场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稳定生产、做好服务保障外,自治区内其他各类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复产,在复工复产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斾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复产。
3.行政事业单位: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和机关单位日常运转的基础上,区内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2月3日正常上班后,实行弹性工作制至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