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众志成城】关于切实做好离开孙吴人员出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告
孙吴在线 今天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离开孙吴人员信息,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离开孙吴人员出行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通告发布之日起离开孙吴的人员,在确定前往地允许接收进入的前提下,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办理出行登记。未持有居民出行登记卡的,坚决不允许出行。
二、办理出行登记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二)体温检测正常的;
(三)提供到达本地的车票或出票信息等时间佐证。对无法提供到达本地时间佐证的,以排查登记时间为准。医学观察未满14天的不准出行。
三、对离开孙吴后又返回本地的,按照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6号公告规定进行集中中转隔离。
孙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孙吴在线 今天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离开孙吴人员信息,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离开孙吴人员出行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通告发布之日起离开孙吴的人员,在确定前往地允许接收进入的前提下,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办理出行登记。未持有居民出行登记卡的,坚决不允许出行。
二、办理出行登记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二)体温检测正常的;
(三)提供到达本地的车票或出票信息等时间佐证。对无法提供到达本地时间佐证的,以排查登记时间为准。医学观察未满14天的不准出行。
三、对离开孙吴后又返回本地的,按照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6号公告规定进行集中中转隔离。
孙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