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复工复产情况,为切实保障复工复产人员和市民出行需求,经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在条件允许、保障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陆续恢复市区主干道部分公交线路运营。
一、恢复运营路线情况(一)2月24日恢复运营公交线路:5路、6路、7路、18路、20路、28路、36路、60路、79路、80路、83路、89路、K1路、K2路、K4路、K5路、K6路,共计17条。(二)2月26日恢复运营公交线路:1路、2路、3路、4路、21路、24路、27路、34路、56路、62路、75路、92路、97路,共计13条。疫情防控期间,车厢载客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我公司将根据客流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运营间隔、车次,保障早晚高峰时段市民出行;按照《公共交通防疫指南》,做好每日车辆维保及病毒消杀、开窗通风工作;所有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上岗,确保疫情有效防控;司乘人员监督、提醒乘客扫码、刷市民卡、佩戴口罩乘车并填写相关信息。二、 发收车时间每日早7:00发车,晚19:00收车三、乘车须知为保障乘客疫情防控期间安全乘车,乘客须严格遵守以下乘车规定:1.乘客无发烧、咳嗽症状。2.乘客乘车时必须佩戴口罩,配合乘务员检测体温,有发热症状者不准乘车。3.乘客乘车时必须出示身份证。4.乘客乘车时尽量采用青城市民卡、腾讯乘车码和银联卡及云闪付支付乘车(暂不支持美团支付),电子支付软件使用时必须为本人真实有效信息注册或办理,不得使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的电子支付软件,不得由他人代替支付。5.乘客乘车时要配合乘务员填写相关信息。6.不配合司乘人员正常工作的,有权拒载。7.不遵守乘车须知造成病毒传播、信息采集不真实或干扰正常乘车秩序的乘客,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8.未尽事宜,按照疫情联防联控相关规定处理。
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020年2月23日
一、恢复运营路线情况(一)2月24日恢复运营公交线路:5路、6路、7路、18路、20路、28路、36路、60路、79路、80路、83路、89路、K1路、K2路、K4路、K5路、K6路,共计17条。(二)2月26日恢复运营公交线路:1路、2路、3路、4路、21路、24路、27路、34路、56路、62路、75路、92路、97路,共计13条。疫情防控期间,车厢载客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我公司将根据客流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运营间隔、车次,保障早晚高峰时段市民出行;按照《公共交通防疫指南》,做好每日车辆维保及病毒消杀、开窗通风工作;所有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上岗,确保疫情有效防控;司乘人员监督、提醒乘客扫码、刷市民卡、佩戴口罩乘车并填写相关信息。二、 发收车时间每日早7:00发车,晚19:00收车三、乘车须知为保障乘客疫情防控期间安全乘车,乘客须严格遵守以下乘车规定:1.乘客无发烧、咳嗽症状。2.乘客乘车时必须佩戴口罩,配合乘务员检测体温,有发热症状者不准乘车。3.乘客乘车时必须出示身份证。4.乘客乘车时尽量采用青城市民卡、腾讯乘车码和银联卡及云闪付支付乘车(暂不支持美团支付),电子支付软件使用时必须为本人真实有效信息注册或办理,不得使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的电子支付软件,不得由他人代替支付。5.乘客乘车时要配合乘务员填写相关信息。6.不配合司乘人员正常工作的,有权拒载。7.不遵守乘车须知造成病毒传播、信息采集不真实或干扰正常乘车秩序的乘客,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8.未尽事宜,按照疫情联防联控相关规定处理。
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020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