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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清时佃户与自耕农的一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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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时代担任过广东学政等官职的李调元,写过一篇文章,叫做《卖田说》。
李调元是四川罗江人。文章记录了他家乡的一位自耕农王泽润,卖掉耕地后的愉悦心情。王泽润给李调元算了一笔账,来解释自己为何卖地做了佃农,却还非常高兴。
王泽润说,卖田之前,自己是一个有“十亩之田”的自耕农,这十亩地的出产,可以支持一个十口之家的生计。当地官府按田亩分摊徭役,“每亩征银三分,每分加平三分三厘,则一钱矣”,交完之后,也还可以维持家庭生计。偶然遇上大事,加派徭役,“每钱加至一两”,生活也还过得去。
但问题是,官府的做法,不是偶然加派一次,而是常年“加派十次、二十次不等”,此外,官府的“过差、公馆、驿马、洒水、门包、长随、书吏、衙役、夫轿”开支,也都要按田亩摊派,……这样一路算下来,结果就是:“不如卖田以佃田。”
把田卖了,给“豪族”做佃户,有什么好处呢?
王泽润也算了一笔账。他说,我每亩田卖“五十千缗”,十亩都卖了,可以得到“五百千缗”资金。我拿这些资金来做“压佃”的本钱,“每五千缗可压田一亩,五百千缗可压田一百亩”(注:压田,一般又做押田,是当时流行的一种以低于田地实际价格获取耕种权的方式),我总共能够租到100亩地。业主和我平分产出,去掉开支我还剩一小半,不但够我全家吃饱饱,还没有税负,可以免受官吏的追讨敲诈。家里再织点布,养点鸡鸭猪犬,有余力时考虑买头牛,生个牛犊,“奚为而不乐也!”简直太开心了。
听完王泽润所算的这两笔账,李调元颇为动心,也想卖了田去做佃户。
王泽润又给他算了第三笔账:你是官员,税赋有家丁替你去缴纳,官府的粮差不敢压迫你;你还有免除差役徭役的特权,里正不敢上门骚扰。
总而言之,朝廷基本上不会压榨你,你唯一要担心的,是“须世世子孙读书有官”,如果有朝一日没了官身,恐怕就要阶层跌落,“与我辈等也”,变得和我一样。


IP属地:安徽1楼2020-03-18 10:5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