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从凶手的心理上分析,此案有两个悖论。大多数分尸的目的有很大概率是为了“争取时间”。让警方难以辨别受害者身份来争取时间销毁证据以及作案现场,但凶手故意留了头颅和手指没有处理,这就与其作风相悖,我不认为一个可以分尸2000多块的凶手抽不出这么一两小时处理头颅和手指。
其次大多数分尸后抛尸在不同地点的尸块是为了扩大警方的调查范围来争取时间,还是为了销毁证据以及作案现场。但凶手抛尸的范围可以说是极小的,基本都在南大附近,我认为这也与一个心理素质强硬,心思缜密的凶手的心理相悖。即便那个年代交通并不发达,凶手骑自行车更不应该缩小到如此之近的距离!(南京的朋友可以骑共享单车试试这几个点,假如凶手在附近基本几分钟全部可以抵达)这没有办法达到让警方扩大调查范围的目的。
这么做几乎就是在告诉警方“我就在南大附近你们快来搜查南大附近吧!”的自杀式行为。不像是一个心狠手辣心理素质过硬心思缜密的凶手所为。所以我认为第一点凶手没有处理受害者的头颅是故意而为之,而把抛尸行为集中在南大附近也是故意而为之,两者相辅相成,以达到误导警方搜查方向的目的,凶手有极大可能不是南大附近和抛尸地点附近的人,而凶案现场也很可能不在南大附近。
其次大多数分尸后抛尸在不同地点的尸块是为了扩大警方的调查范围来争取时间,还是为了销毁证据以及作案现场。但凶手抛尸的范围可以说是极小的,基本都在南大附近,我认为这也与一个心理素质强硬,心思缜密的凶手的心理相悖。即便那个年代交通并不发达,凶手骑自行车更不应该缩小到如此之近的距离!(南京的朋友可以骑共享单车试试这几个点,假如凶手在附近基本几分钟全部可以抵达)这没有办法达到让警方扩大调查范围的目的。
这么做几乎就是在告诉警方“我就在南大附近你们快来搜查南大附近吧!”的自杀式行为。不像是一个心狠手辣心理素质过硬心思缜密的凶手所为。所以我认为第一点凶手没有处理受害者的头颅是故意而为之,而把抛尸行为集中在南大附近也是故意而为之,两者相辅相成,以达到误导警方搜查方向的目的,凶手有极大可能不是南大附近和抛尸地点附近的人,而凶案现场也很可能不在南大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