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简单的叙述下自己的购房经历
由于小孩明年要读书,就入了广州户口打算在工作附近买个二手房,由于之前有个同学在深圳中原地产呆过,说中原地产还可以,也看过类似其它小中介在购房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人员流动变化快,专业文化程度不够,导致存在各种纠纷上新闻媒体甚至闹出人命的事情,所以在选择中介上就着重看中大公司中原地产,但接下来的事情真的刷新了我对中原地产的认知!
看房过程这些就正常服务流程,服务态度也确实可以,蛮很好!但在2020年7月23日左右在网上看中一套位于耀华社区系统标价260万的一套房屋,下午由中原中介邓观森(归属中山八路分公司,很年轻,刚出社会工作的样子,现已离职,中介人员信息系统查询显示已入职其它中介公司)在其带领下看了这套房屋,比较满意,当场同业主在讲房价问题,业主坚持要价260万,一分钱不少,我们考虑再三后选择购买,但在谈及中介费及晚上三方签署意向合同交一部份订金时,当时的中原中介员工邓观森告诉我由于在他们中原公司签约对于他个人来说佣金提成低,叫我到他认识的一个小中介公司签约,这种飞单最容易存在法律纠结的情况我想都不想就拒绝了,但他看我出我确实很喜欢这套房屋,恶狠狠的说没有他的存在,这套房屋我就不可能买的到,不欢而散
第二天就打中原投诉电话把他投诉了,然后接电话的人员说对于给我造成这种不愉快的经历也给我道歉了,并说会处理这件事情,并叫中山八中分店刘兵经理联系我继续完成接下来的交易,在与经理联系过程中,明确表示自己需要使用学位,但得知该房屋学位被占用,于去我打电话给教育局详细了解了荔湾区关于学位房政策问题!25号左右刘兵通知我已经跟被告原业主梁炳华联系好了,在27晚上在中山八路分公司店面商谈详细的学位,房屋,价格,等各种细节!我也表示可以去谈谈看,如果迁出不了,我小孩统筹三公里入学也行,但房屋价格一定要便宜5万元!刘兵说这个问题你们可以到了具体再谈!
然后在2020年7月27日晚上,我们到门路的时候,刘兵和另外一个中原中介员工丁万波已经同原业主一家人在外面谈话了,叫我们先上二楼等侯!然后过了些时间他们就上到二楼,打过招呼后我就问听说学位房已经被原业主孙子使用了吗?他说是的,我说这样子的话那房屋的价格要在其报价260万的基础上减去5万,因为荔湾区这种老房子,看中的都是其学位房,一个房子失去了学位就值不了这么多钱,(因为我了解到的同类型的学位房攒助费大概在10万左右,但我老婆确实喜欢这个房子,表示减去太多成交不了,于是商定在5万),但原业主主动表示,可以把小孩的户口迁出到外婆家户口,这样我的小孩就可以入读了,因为我已经详细了解过了荔湾区教育局的政策,知道这是不符合入读该学位房条件的,于是把我了解到的学位房使用政策详细解决给了原业主听,但原业主说我外地人,不知道广州的政策,我说你可以上网查询一下,就知道了!然后他就说外婆有房子,房子的学位也是他卖的房子同一属小学,而且只有一个外孙,学位未被使用,可以把小孩的学籍迁出到外婆家的房子上,这样我的小孩就可以入读该房屋的学校了(这些谈话内容当时在场三方都知情,在我后来的录音中也都有承认过)我这样一想确实可以,因为相对于优惠5万来说,我更乐于接受房屋的对口小学学位!然后对原业主一家说既然你们答应可以迁出学籍,把房屋的学位空出来,价格上我也就不再说什么了!然后经理刘兵很高兴拍手到,既然你担心的学位已经解决了,那接下来可以商讨其它问题了!然后原业主一家人说房价是263万,并坚持说他从来没有讲过答应260万出售房屋这个事实!(其实在这里我就应该意识到他们一家人是骗子来的,为当初傻傻的自己后悔不已)当时就刷新了我的认知下线,你说房子是你的,我们也还没有签署交易合同,你现在想涨价卖263万你就可以直接说你想卖263万,这是你的自由!当时我们三方(包括已经离职的邓观森)在场清清楚楚谈的260万,可以叫经理喊邓观森来做证,经理表示他已经不在了!但原业主一家人仍然说从来没有说过260万这回事,这真的是让我无语,但经理刘兵和同事丁万波说大家相识交易是场缘,各人让一步261.5万,然后原业主爽快说好,我没有答应…………一大堆没有用的话语后价格从261.3万,261.2万.261 万,260.8万中谈,再一番没有用的谈话之后我说看你们一家人这么辛苦的骗人,在这里讲的口都干了,我给你加二千块钱当作你们的辛苦费,然后他们不愿意,然后过一会儿我太太说再给你们加多3000块,你们搬家之后多留点有用的家具给我们吧!他们除了三个空调,一个冰箱,要加钱之外,和一个柜台可能要可能不要,其它的都可以留!然后价格敲定,由刘兵拿出合同,丁万波手写条款,因为商讨了三四个小时,接近快夜间12点了,当时二个小孩独自在家,有点担心!也就没有细看,签字,交订金!回家
然后回去后第二天才发现学位问题没有写进合同,因为没有过二手房购买经验,也从来没有想过会把人想的这么坏过,所以当时也没有在场录音,,不犹的有点担心学位问题,,但想想原业主自己主动提出的这么详细,又有门店经理和另外一个中介在场作证,不会有问题!其中联系中介丁万波,把我的担心讲给他听,他说放心,这个问题我们在过户前再同原业主商量下
在有点担心中来到了8月15日过户交首付,在过户大厅中同原业主夫妇,中介丁万波再次特意强调三方在一起,商讨学位问题,原业主夫妇表示没有问题,等开学了就去办理!在过户中,我问丁万波,是否需要截留五万元等他们迁出学位后再付,中介说不需要担心,他们既然已经说了,就可以了,口头约定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应,于是付完了全部的首付款!
在同丁万波回门店缴纳中介费用时,我问真的万一存在纠纷,你和你们经理要跟我保证他们当时答应的学位问题,丁万波表示,他也是个小孩的父亲,他也有小孩在读书,理解我的心情,叫我放心,真的万一有这种事,他们会帮我作证!
然后缴纳完中介费,等到9月1号报名开学,叫丁万波去联系原业主办理迁出学位问题,(因为到现在我们依然没有要到原业主的联系方式,签署完合同,交完订金后,我问原业主联系方式,原业主叫我们有事找中介联系他就可以了)丁万波说好,然后9月2号再问他,丁万波回复原业主正在去学校找学籍老师沟通办理了,然后到9月13号再问丁万波时,丁万波表示已经在上个星期就打不通原业主儿子电话了,我到现在才知晓中介一直联系的是原业主儿子,(说到原业主儿子,7月27号签署合同时带的一个儿子,说自己只有一个独生子,然后在10月23号收房时,又带的另外一个儿子,我说这个是谁,他儿子说是原业主儿子,独生子,竟然有二个儿子!真的是什么都能骗,也想骗),丁万波把原业主的联系方式发给了我,叫我自己去联系
至此收完中介费的中原工作人员,就完全甩手掌柜了,全凭我自己去联系原业主,原业主儿子很明显就是不愿意同我沟通,电话打不通,好不容易通过电话加上微信问句话又半天不回信息!叫中介想想办法,也是半天难得回个有用的信息,网上说的,交完中介费后中介的服务态度就判若二人,果然如此!但变脸未免也太快了!
然后找中原地产公司中介人员问如何解决,只有冷冰冰的一句自己去起诉卖家!
只有收取了原业主好处费,才能解释为何他们二人不敢跟原业主正面站出来跟原业主对质!屡屡帮原业主开脱,这根本不是一个门店经理应该有的素养和解决纠纷应该有的态度!只是强横的叫我自己去起诉卖方,如果什么都买方做。,自己承担,我还要你们交那么多中介费给你们中原什么什么?以后谁在你们中原公司买房,碰到各种纠纷,直接来一句你自己去起诉对方,需要我们中原做什么的,你可以叫法院给我们中原法律部门下达传票,你们再出来解决!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的一干二净,谁还敢在中原买房?这不是明着损害公司的名誉吗?
由于小孩明年要读书,就入了广州户口打算在工作附近买个二手房,由于之前有个同学在深圳中原地产呆过,说中原地产还可以,也看过类似其它小中介在购房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人员流动变化快,专业文化程度不够,导致存在各种纠纷上新闻媒体甚至闹出人命的事情,所以在选择中介上就着重看中大公司中原地产,但接下来的事情真的刷新了我对中原地产的认知!
看房过程这些就正常服务流程,服务态度也确实可以,蛮很好!但在2020年7月23日左右在网上看中一套位于耀华社区系统标价260万的一套房屋,下午由中原中介邓观森(归属中山八路分公司,很年轻,刚出社会工作的样子,现已离职,中介人员信息系统查询显示已入职其它中介公司)在其带领下看了这套房屋,比较满意,当场同业主在讲房价问题,业主坚持要价260万,一分钱不少,我们考虑再三后选择购买,但在谈及中介费及晚上三方签署意向合同交一部份订金时,当时的中原中介员工邓观森告诉我由于在他们中原公司签约对于他个人来说佣金提成低,叫我到他认识的一个小中介公司签约,这种飞单最容易存在法律纠结的情况我想都不想就拒绝了,但他看我出我确实很喜欢这套房屋,恶狠狠的说没有他的存在,这套房屋我就不可能买的到,不欢而散
第二天就打中原投诉电话把他投诉了,然后接电话的人员说对于给我造成这种不愉快的经历也给我道歉了,并说会处理这件事情,并叫中山八中分店刘兵经理联系我继续完成接下来的交易,在与经理联系过程中,明确表示自己需要使用学位,但得知该房屋学位被占用,于去我打电话给教育局详细了解了荔湾区关于学位房政策问题!25号左右刘兵通知我已经跟被告原业主梁炳华联系好了,在27晚上在中山八路分公司店面商谈详细的学位,房屋,价格,等各种细节!我也表示可以去谈谈看,如果迁出不了,我小孩统筹三公里入学也行,但房屋价格一定要便宜5万元!刘兵说这个问题你们可以到了具体再谈!
然后在2020年7月27日晚上,我们到门路的时候,刘兵和另外一个中原中介员工丁万波已经同原业主一家人在外面谈话了,叫我们先上二楼等侯!然后过了些时间他们就上到二楼,打过招呼后我就问听说学位房已经被原业主孙子使用了吗?他说是的,我说这样子的话那房屋的价格要在其报价260万的基础上减去5万,因为荔湾区这种老房子,看中的都是其学位房,一个房子失去了学位就值不了这么多钱,(因为我了解到的同类型的学位房攒助费大概在10万左右,但我老婆确实喜欢这个房子,表示减去太多成交不了,于是商定在5万),但原业主主动表示,可以把小孩的户口迁出到外婆家户口,这样我的小孩就可以入读了,因为我已经详细了解过了荔湾区教育局的政策,知道这是不符合入读该学位房条件的,于是把我了解到的学位房使用政策详细解决给了原业主听,但原业主说我外地人,不知道广州的政策,我说你可以上网查询一下,就知道了!然后他就说外婆有房子,房子的学位也是他卖的房子同一属小学,而且只有一个外孙,学位未被使用,可以把小孩的学籍迁出到外婆家的房子上,这样我的小孩就可以入读该房屋的学校了(这些谈话内容当时在场三方都知情,在我后来的录音中也都有承认过)我这样一想确实可以,因为相对于优惠5万来说,我更乐于接受房屋的对口小学学位!然后对原业主一家说既然你们答应可以迁出学籍,把房屋的学位空出来,价格上我也就不再说什么了!然后经理刘兵很高兴拍手到,既然你担心的学位已经解决了,那接下来可以商讨其它问题了!然后原业主一家人说房价是263万,并坚持说他从来没有讲过答应260万出售房屋这个事实!(其实在这里我就应该意识到他们一家人是骗子来的,为当初傻傻的自己后悔不已)当时就刷新了我的认知下线,你说房子是你的,我们也还没有签署交易合同,你现在想涨价卖263万你就可以直接说你想卖263万,这是你的自由!当时我们三方(包括已经离职的邓观森)在场清清楚楚谈的260万,可以叫经理喊邓观森来做证,经理表示他已经不在了!但原业主一家人仍然说从来没有说过260万这回事,这真的是让我无语,但经理刘兵和同事丁万波说大家相识交易是场缘,各人让一步261.5万,然后原业主爽快说好,我没有答应…………一大堆没有用的话语后价格从261.3万,261.2万.261 万,260.8万中谈,再一番没有用的谈话之后我说看你们一家人这么辛苦的骗人,在这里讲的口都干了,我给你加二千块钱当作你们的辛苦费,然后他们不愿意,然后过一会儿我太太说再给你们加多3000块,你们搬家之后多留点有用的家具给我们吧!他们除了三个空调,一个冰箱,要加钱之外,和一个柜台可能要可能不要,其它的都可以留!然后价格敲定,由刘兵拿出合同,丁万波手写条款,因为商讨了三四个小时,接近快夜间12点了,当时二个小孩独自在家,有点担心!也就没有细看,签字,交订金!回家
然后回去后第二天才发现学位问题没有写进合同,因为没有过二手房购买经验,也从来没有想过会把人想的这么坏过,所以当时也没有在场录音,,不犹的有点担心学位问题,,但想想原业主自己主动提出的这么详细,又有门店经理和另外一个中介在场作证,不会有问题!其中联系中介丁万波,把我的担心讲给他听,他说放心,这个问题我们在过户前再同原业主商量下
在有点担心中来到了8月15日过户交首付,在过户大厅中同原业主夫妇,中介丁万波再次特意强调三方在一起,商讨学位问题,原业主夫妇表示没有问题,等开学了就去办理!在过户中,我问丁万波,是否需要截留五万元等他们迁出学位后再付,中介说不需要担心,他们既然已经说了,就可以了,口头约定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应,于是付完了全部的首付款!
在同丁万波回门店缴纳中介费用时,我问真的万一存在纠纷,你和你们经理要跟我保证他们当时答应的学位问题,丁万波表示,他也是个小孩的父亲,他也有小孩在读书,理解我的心情,叫我放心,真的万一有这种事,他们会帮我作证!
然后缴纳完中介费,等到9月1号报名开学,叫丁万波去联系原业主办理迁出学位问题,(因为到现在我们依然没有要到原业主的联系方式,签署完合同,交完订金后,我问原业主联系方式,原业主叫我们有事找中介联系他就可以了)丁万波说好,然后9月2号再问他,丁万波回复原业主正在去学校找学籍老师沟通办理了,然后到9月13号再问丁万波时,丁万波表示已经在上个星期就打不通原业主儿子电话了,我到现在才知晓中介一直联系的是原业主儿子,(说到原业主儿子,7月27号签署合同时带的一个儿子,说自己只有一个独生子,然后在10月23号收房时,又带的另外一个儿子,我说这个是谁,他儿子说是原业主儿子,独生子,竟然有二个儿子!真的是什么都能骗,也想骗),丁万波把原业主的联系方式发给了我,叫我自己去联系
至此收完中介费的中原工作人员,就完全甩手掌柜了,全凭我自己去联系原业主,原业主儿子很明显就是不愿意同我沟通,电话打不通,好不容易通过电话加上微信问句话又半天不回信息!叫中介想想办法,也是半天难得回个有用的信息,网上说的,交完中介费后中介的服务态度就判若二人,果然如此!但变脸未免也太快了!
然后找中原地产公司中介人员问如何解决,只有冷冰冰的一句自己去起诉卖家!
只有收取了原业主好处费,才能解释为何他们二人不敢跟原业主正面站出来跟原业主对质!屡屡帮原业主开脱,这根本不是一个门店经理应该有的素养和解决纠纷应该有的态度!只是强横的叫我自己去起诉卖方,如果什么都买方做。,自己承担,我还要你们交那么多中介费给你们中原什么什么?以后谁在你们中原公司买房,碰到各种纠纷,直接来一句你自己去起诉对方,需要我们中原做什么的,你可以叫法院给我们中原法律部门下达传票,你们再出来解决!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的一干二净,谁还敢在中原买房?这不是明着损害公司的名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