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怕实施新的犯罪
《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怕人跑了;
《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二、怕证据没了;
《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三、怕打击报复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
《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四、怕影响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程序正常进行;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29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逮捕:
(1)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
(2)擅自改变联系方式或者居住地,导致无法传唤,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
(3)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4)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从事特定活动,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违反有关规定的;)
五、涉嫌重罪(十年以上徒刑)、有犯罪前科
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六、逮捕后是否应当通知家属?
应当通知,并且除了无法通知外,需要在逮捕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根据《刑事诉讼法》93条规定,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