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配名额
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分配我县市级示范家庭农场6家,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家。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由各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按照要求自主向所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申报,如逾期未申报者,视为放弃申报权利。
(二)评审方式: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主体申报材料依据认定标准进行审查评分排名,对得分排名前10名的家庭农场和前5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复核。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
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于11月16日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含证明材料影印件)、纸质材料2套报送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林大楼)。申报材料格式、内容总体比照上年。
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分配我县市级示范家庭农场6家,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家。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由各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按照要求自主向所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申报,如逾期未申报者,视为放弃申报权利。
(二)评审方式: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主体申报材料依据认定标准进行审查评分排名,对得分排名前10名的家庭农场和前5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复核。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
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于11月16日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含证明材料影印件)、纸质材料2套报送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林大楼)。申报材料格式、内容总体比照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