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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神误——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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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与钱财有关,古今都一致认为取“妻财”为用神,却不知为事件的表象所误导,错用至今。
逻辑上来讲,讨债不属于求财行为,无论从法律上还是道义上来讲,这个财都已经属于你的了,不存在“求”的意思,只是存放的位置不同而已。
讨债是一件是否旅行“合约”的事,凡欠款都有借条、欠条、合同货单之类的“文书”。所以讨债的用神是“父母”。


IP属地:安徽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20-12-16 07:09回复
    这个观点很独特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2-02-11 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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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错不错,终于看到正解了。


      IP属地:湖北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22-06-01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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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诶有意思


        IP属地:天津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4-02-23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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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找到欠债人的信息,生世会还,克世不会还,如财动也要参考,不动则不予理会。


          IP属地:吉林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4-04-18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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