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旅经济加快建设 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的意见》(川委发 11号),依据《四川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在市(州)初审基础上,综合会议评审、现场检查结果,并经公示,决定将成都市成华区等17家单位认定为四川省全域旅游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
记者了解到,被认定为示范区的单位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创新驱动,持续推进全域旅游向纵深发展。文化和旅游厅将实施“有进有出”管理机制,适时开展示范区复核工作。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要做好辖区内示范区的日常检查并参与复核工作。
记者了解到,被认定为示范区的单位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创新驱动,持续推进全域旅游向纵深发展。文化和旅游厅将实施“有进有出”管理机制,适时开展示范区复核工作。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要做好辖区内示范区的日常检查并参与复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