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下了个剪辑软件,本来想今天给大家整个绝活的.结果就看到了律师函的帖子.整活失败,告辞
有一说一,大家也不要说一哥删视频怂了之类的话.毕竟打官司这种事需要精力和财力的.一场官司下来旷日持久,
一个人平时工作生活谁也没这个精力和财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2009年有人在卢武铉的追悼会上要求时任韩国总统的李明博当众谢罪,文在寅是追悼会的主持人,他立刻上前向李明博表示了歉意.李明博当时相当大度的表示不会计较这些小事的.结果转年这个人被法院认定扰乱国民葬,罚款100万韩元(当时约合790美元).给大家讲这个故事没有别的意思,无非就是想给大家提个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谨言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