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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中心医院致使55岁母亲死亡及病历造假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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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地区各位家乡父老,你们好:
今天在贴吧转发的这篇文章,内容是关于发生在临沂市中心医院(沂水健康路17号)的重大医疗伤害事件。事件中的受害者是我的母亲,内容全部真实。我的母亲到临沂市中心医院求医治病,没想到住院不到12天就失去了生命。我在失去母亲以后无数次地想,如果我早一点知道临沂市中心医院的真实医疗情况,也许就可以帮助母亲避免这场劫难,但是我已经没有机会去挽回母亲的生命了。我能做的就是把这段伤痛的经历分享出来,希望家乡朋友们能够看到我们在医院遇到的这些问题,多一个人看到,也许就多一点避免潜在悲剧的可能。如果大家恰巧读到这篇文章,希望你们能够提醒自己身边亲友:警惕临沂市中心医院的不良医疗行为,谨慎选择医院、谨慎就医。生命只有一次,必须要用尽全力去保护,不要像我一样,在失去母亲以后追悔莫及。
以下是转发文章完整内容,感谢大家阅读:
谁能为原本不该逝去的生命负责?什么能够真正补偿永远消失的生命?如果血与泪的教训换不来社会的进步,如果生命的消亡、家庭的破碎阻止不了更多相似的悲剧,那么生命牺牲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争取公平正义和文明进步的道路,从来都不是一条坦途,我们的祖辈父辈为之奋斗牺牲过,我们也面临着一样的奋斗甚至牺牲,没有哪一代人可以坐享其成。
大家好。今天,我要讲的,是我的母亲刘建欣女士所遭遇的医疗悲剧。
2020年10月16日,我的母亲刘建欣女士因右腹疼痛到山东省临沂市中心医院(沂水健康路17号)检查,起初被误诊为“疝气”,后再次问诊疑似肿瘤,10月21日被安排入住该医院普外一科完善检查。10月26日傍晚,院方在告知患者家属诊断结果为结肠癌后紧接着就给她安排了手术治疗。由于该医院普外一科主任孙钦立亲口承诺为我母亲主刀,父母因此同意在该医院接受手术、放弃了我所提供的转院安排,并于10月27 日跟医院签署了《手术知情同意书》(主刀医生为孙钦立),手术时间为10月28日上午。然而出人意料的是,11月2日,手术后第五天早上,我母亲突然在病房晕倒,在被送入ICU后抢救无效于当天上午离世,年仅55岁。死亡原因为致命并发症:肺栓塞。
事发之后,我从封存病历复印件中发现了大量与事实不符的内容:医院不仅存在严重违约行为,还在我母亲手术前后存在严重失职失责行为,与我母亲不幸早逝构成直接关系。经整理,山东省临沂市中心医院在我母亲手术后去世这一事件中存在以下问题,现予以揭露,请广大沂蒙地区百姓警惕这家医院的不良医疗行为:
一、承诺亲自主刀欺骗病人接受手术、手术室后麻醉患者后偷换主刀

妈妈永远都不会知道:手术室中,前一天下午还信誓旦旦一定亲自主刀的普外一科主任孙钦立在看到她被麻醉以后,就以“医院开会”为理由偷换了主刀、自己则脱下手术服直接离开了手术室。而这一操作,被麻醉的妈妈不知情,在手术室外等候的家人也毫不知情。如果不是因为我封存了病历,我们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母亲在手术室中被麻醉以后被医院偷换主刀的真相。
二、未做血栓风险评估分级、未尽告知义务,对血栓高危风险患者严重疏忽,病历中血栓问题相关材料大量造假

我母亲在手术前没有血栓,手术后却被致命血栓并发症夺走了生命,这一结果与临沂市中心医院的严重疏忽存在直接关系。医院从一开始就没有按照规范给我母亲做血栓风险评估,因此也无法准确告知我们这场手术将会带来的一个严重隐患,那就是:如果我母亲接受这个手术,手术后她将会成为血栓“高危”患者。而高危风险则意味着患者手术后血栓形成率极高,如果不重视、预防不到位,手术后血栓引起的致死率也会非常严重。
这就不难理解在我母亲手术后出现多个异常症状预警后,我向该医院医护人员多次求助都没有引起他们警惕、更没有得到及时诊断和处理的原因;不仅如此,该医院普外一科医生丁元升甚至对我的多次求助冷言讥讽。在这种低下的专业水平和恶劣的服务态度下,最初还可防可控、可诊断可治疗的血栓症状偏偏就被拖延发展成了让她失去生命的致命性肺栓塞。
而我母亲病历中,与血栓问题相关的《住院患者静脉血栓栓塞症风险评估表(Caprini 2005)》、《住院患者预防深静脉血栓栓塞症告知书》以及Caprini评估表中的治疗内容等多项材料均为造假内容。尤其是在《住院患者预防深静脉血栓栓塞症告知书》中,该医院甚至做出了冒充我去世母亲签字并且按下红手印的疯狂举动,企图以“死无对证”来掩盖过错,用心歹毒、丧心病狂到令人瞠目。
三、对血栓高危患者采取普通预防措施,甚至漏打关键抗凝药物

这里要说的是医院在我母亲手术后所提供的有限的抗凝药物:低分子肝素钙,俗称“肚皮针”。在引起我怀疑的病历材料中,医院明显虚报了低分子肝素钙的注射数量,尤其是我母亲出事当天和之前一天的注射情况。
以11月1日(周日)为例,当天我母亲的药物治疗中只有输液,没有任何注射药物:这一点我非常清楚。而实际上,这也是我在母亲出事以后最早对医院产生怀疑的最重要原因。母亲去世后,我曾多次向医院索要她住院期间的药物执行明细,然而医院却屡次以没有记录为由拒绝提供。直到我将医院告上法院,在法官的强制要求之下,医院才在开庭三天以后、在没有任何第三方的见证下提供了药物执行明细的一部分记录。
而医院被迫提供的这份药物明细,也的确印证了我的判断:11月1日当天的药物执行数据确实存在问题。在这份记录中,11月1日低分子肝素钙执行时间是当天下午3点27分,而在这个时间我们遵赵金朋大夫当日临时医嘱、早已带着母亲离开病房去做腹部彩超检查,不存在任何执行抗凝药物的可能。
四、一边教育患者家属“依法办事”,一边在背后疯狂伪造篡改病历、甚至不惜冒充逝者签字、按指纹签字造假

在所有的造假材料中,最不能让人原谅、也是彻底激化我与临沂市中心医院矛盾的,是这家医院居然在因自己失德失职失责导致我母亲早逝之后,还试图利用逝者的身份来掩盖自己的过错甚至按下红手印?!这一点,前文已经提到。在此我想问,临沂市中心医院的某些工作人员,你们是魔鬼吗?对一个本不该如此早逝的55岁母亲,你们不但没有悔改之意、居然还想导演一出“死无对证”的戏码?我说你们医德沦丧、毫无人性,过分吗?
五、面对上级监管部门调查,临沂市中心医院继续编造谎言,不但拒不承认其所作所为、反而称自己工作程序“严密”,被调查人员涉嫌向主管部门做伪证

在我开始深入了解医疗纠纷问题以后,我频繁看到不知情网友给医疗纠纷当事人留言,义正严辞地写下“请找相关部门解决”,“法院周一不关门”,“网络曝光百无一用”等等的说辞。坦白说,如果没有亲身经历医疗伤害,我可能也是这些网友中的一员;然而很遗憾,有些事情,如果不了解、不经历,真的没有发言权。
法院的事情在此我不多说;网络曝光的“用处”,至少客观来讲:多一个人看到,就可能会多引起一份警惕,多一份监督和震慑,也许就能多拯救一个可能面临危险的生命、多挽救一个家庭。至于所谓的“找相关部门解决”,除了各位最近看到的一些新闻,我可以补充目前我找相关部门的一点经历,仅供参考:在我投诉揭发医院造假行为之后,对这家医院负有法定调查职责的监管部门在调查医院造假行为的整个过程中,跟我们家人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零沟通”,在耗尽两个月受理期后居然给出了医院工作程序“严密”的结论。我想,这种匪夷所思的结论,多半是因为医院做了伪证吧?否则,该怎么解释呢?
六、至于临沂市中心医院在我母亲住院费用中虚报多项药品使用数量、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比如医嘱只有2袋泻药、最后却按48袋收费)这类的卑劣做法,由于医保局已经积极介入调查,在此我就先不多讲了。如果这家医院连国家留给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都敢动,随意对待普通百姓的生命对他们来讲又算得上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以上,就是今天我所要讲的关于我母亲的故事。这个故事并不愉快,但是我还是决定把它讲出来。因为如果我不讲,关于我母亲人生最后的这段经历,也许最终就只留下了被临沂市中心医院歪曲的那个版本。
我的妈妈,虽然一生平凡,虽然没有得到善终,但是她是真真实实在这个星球上走过了55年历程的生命,而且是一个美好而可爱的生命。在我失去她以后,我无数次想到她的一生、也无数次问自己:一个勤劳善良可爱的普通人,为什么会是这样的人生结局?她的命运,到底是多少人命运的缩影?她这样离去,我该怎么办?是否应该像人们劝说的那样:逝者已矣,自顾向前?的确,我们一生中会遇到很多的事情,有些问题也许真的不值得追究;但是,如果事情关系到了人的生命权呢?也不值得追究吗?也要沉默和让步吗?我不知道各位怎么想,但我的答案很明确:决不能沉默,更不能让步。因为,生活可以辛苦不易,但是失去生命,一切都是空谈。我想,这应该是我们所有人都能认同的最浅显的道理。
而像我母亲所遭遇的这类悲剧,是只发生她一人身上的个例吗?全国各地,到底还有多少人因为地方医院的玩忽职守失去了生命?又有多少人将会因为医院出问题后的百般遮掩、不思悔改而继续面临失去生命的危险?今天是我的母亲,明天又会是谁的亲人、谁的朋友?我不知道答案。但是,我必须把我母亲所遭遇的悲剧曝光出来。
我所做的这一切,不仅因为她是我的母亲,更因为她是一个遭遇不公的生命。我选择曝光,决不是想用什么大义凛然的说辞去绑架谁,而是出于一个女儿对母亲的爱和纪念、出于一个人对生命应有的最基本的敬畏。
读到这篇文章的朋友们,衷心希望你们能够关注医疗环境、能够提醒自己的家乡亲友: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警惕医疗乱象。这是我母亲以生命代价换来的教训,这种惨痛遭遇,我不希望再有任何人去经历———妈妈一生善良,我相信她一定也不希望再有人像她一样。
感谢各位阅读,祝愿大家一生幸运。
刘建欣女儿
2022年1月10日


IP属地:北京1楼2022-01-10 23:47回复
    可怜的楼主 维权结果如何?我父亲在沂水中心医院也险些遭遇危险,后幸亏及时转院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2-04-03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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