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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过·上六》: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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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涉灭顶,凶。无咎。”
兑有杀伐独断之能。阳既过涉,阴灭其顶,正职责所在,何咎之有?若失其责,则阳气耗竭,流转不在,谈何生生不息?汉易所谓死卦,以人事常失于《大过》之道,是谓回光返照。《彖传》遂赞曰“大过之时义大矣哉!”
上六未失,何以系凶?独阴不生。“皮之不存,毛之焉附?”此之谓也。恰以其凶,阳虽过越而有度,时亦不久。是以小阳春,桃李虽华不实,阳气发而又敛;是以《象·九五》曰“枯杨生华,何可久也?”
周公曰:冬之闭冻也不固,春夏之长草木也不茂。易道如是,如是天道。


IP属地:辽宁1楼2022-04-20 21:59回复
    别整文言文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2-04-20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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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度软文


      IP属地:广西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22-04-20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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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过卦跟中孚卦有些类似,都是两女---兑的主爻跟巽的主爻,闹意见别苗头,暗中斗法。


        IP属地:山东5楼2022-04-20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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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易认为大过为死卦,大概是因为大过是过度卦,即不能持久,卦变则认为大过死尔。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2-04-21 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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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常失于《大过》之道,是谓回光返照——此句深表赞同!
            大过4阳横梗,本末薄弱,意象上有刚强过甚、目中无人(体会栋梁向上弯曲,如头向上抬高)。以此实占,几乎百发百中。
            但四阳转至上六灭顶,也就突然的事。确实如回光返照至最后,犹大厦顷刻间轰然倒塌!
            所以当初断鹅乌之战,遇到大过,我觉得就是鹅的回光返照之战(也有傲慢之象,参考鹅外交部发言人的各种对外嘲讽)


            10楼2022-04-21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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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尝读各家周易注释,仍不甚明了。各位自有心得所悟,也是易经魅力所在。各中滋味就在细品之中,酸甜苦辣都是味道,风雨雹霰皆是风景。


              IP属地:天津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2-04-21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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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阳与易 首先,校正几个问题,不是你的观点错了,而是你稍微误解了我的意思。
                1、我的主铁里,没有渡河时机的表达。相反,我认为不可以渡河。(华而无实,开花不能结果,也不可以结果。)
                2、我的主铁里,已经说明凶亦上六自身所有,只不过原因在于阳的行为。
                3、“第六爻爻辞的意思经常会发生反转”,这不是我的观点。相反,我对此非常不认同。
                其次,关于讨论,我说下自己的看法。
                1、“第六爻爻辞的意思经常会发生反转”,这样的观点来源于义理派的“物极必反”,即将卦之上爻看作一卦之极。比如《泰》《否》《乾》《坤》等。这种观点的产生,就如同因卦有鼎形所以名鼎、卦有鸟形所以言鸟一样。任举两例《周易注》。
                A《井·上六》:处井上极,水已出井,井功大成,在此爻矣,故曰“井收”也。
                B《大过·上六》:处太过之极,过之甚也。涉难过甚,故至于“灭顶凶”。志在救时,故不可咎也。
                比较二者,可以很轻易的发现,卦极返否完全取决于爻辞之吉凶。类似的例子在程朱的易注里比比皆是。这和大多所谓的象数派易注的“打哪指哪”没有本质区别,非常荒谬。
                2、“过涉灭顶。”过,过越,超出,具体指行事超越自己的能力;涉,渡泽过河。过涉,没能力渡河而渡,即强渡。灭顶,水淹头顶,具体指淹死。过涉灭顶,强渡被淹。这里,过涉是原因,灭顶是结果;顶指阳,灭指上六的行为。


                IP属地:辽宁14楼2022-04-21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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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道不同则性不同。所以孔子说“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焉廋哉?”识人之性啊。


                  IP属地:辽宁15楼2022-04-21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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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两例错误的象数应用。
                    1、爻变。10年前这样解经的很多,湾湾那边尤其多,具体的代表也不找了,随意说下。比如《大过·九三》,巽为木,三动变坎,为栋为陷,故称栋桡;坎险,故凶。这个看着象那么回事,但本质上跟什么正反卦一样,无法做到一以贯之。比如《大过·上六》,就无法用爻变解释了。乾为首,在泽下,故灭顶。但按卦变,上六动而变乾,则是首露出水面了。很显然应该是凶而后吉。但这与爻辞又矛盾,怎么办?只能是根据爻辞,需要用卦变就用,不需要就不用。
                    2、积木之象,典型人物尚氏。仍以《大过·上六》为例。尚氏说,“乾为首,故为顶。泽水在上,故灭顶。灭顶则死,故凶。”听着也象那么回事。但它却解释不了《革·上六》《咸·上六》《夬·上六》同样的“乾为首,泽水在上”咋就不系“过涉灭顶”了。怎么办?依然是只能根据爻辞,爻辞需要啥,就整出啥象。
                    这类的象数派,嘴上批评着义理派,实质上干的和他们所批评的义理派一样的事。同样的,某些义理派干的和某些象数派,也是一样的事。搞不明白,他们都一路水准,互相批评个啥劲。


                    IP属地:辽宁16楼2022-04-2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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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
                      有条件约束的,是道理。无条件约束的,是鸡汤。
                      曾经鸡汤盛行,是因为大众的学识水准太低;这些年鸡汤不流行了,是因为大众的鉴别能力提高了。
                      所以,都是义理,哪些是有条件的道理?哪些是没有任何限制的鸡汤?
                      得有辨别的能力。
                      象数一样。有条件约束的,叫象数;没条件约束的,那叫积木。
                      所以,都学啥呢?不论象数还是义理,不就要去学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嘛。


                      IP属地:辽宁17楼2022-04-22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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