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吧 关注:860,880贴子:9,054,690
  • 18回复贴,共1

不懂就问,和王维贤相比,甜楷所谓的的创新在哪里???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2-07-02 09:26回复
    王维贤,字竹村,天津人,清末民初的民间书法家。他善楷书,宗欧体、唐楷,颇得欧阳询的神髓,书法形神兼备,历来有“天津欧楷第一人”之称,自王维贤之后,欧楷成为了天津书法主流。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2-07-02 09:27
    收起回复
      黄色纸张的作品,是王维贤同时期书法家陈益椿的作品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2-07-02 09:59
      收起回复
        田蝇蟑创新了用它的猪蹄子去千万遍的刨粪,恶臭飘出宇宙外。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2-07-02 10:24
        回复
          田楷独创天下无双的跪笔弹锋,将钩法的外方内圆表现得淋漓尽致,能有如此成就者,请问还有谁


          IP属地:四川5楼2022-07-02 10:27
          回复
            前者笔生硬,缺少灵活,可能用脚写的。后者好很多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2-07-02 15:04
            回复
              本质上都差不多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2-07-02 15:23
              回复
                我就是来看评论的!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2-07-02 15:43
                回复
                  田先生应该开始学的就是这两位的楷书吧!总体来说,都学到了欧楷的结字精髓。所以字看起来都很漂亮大度。相对来说,田的楷书,筆画钢中带柔。还是有些差异的。这几位本质来说是一种书风。在所有学欧楷的学徒中,算是二师兄三师兄的级别。都把某些内涵学到了极致。但也失去了一些内涵。
                  后人学欧楷,估计都是难以学到七分像的。因为起步就不一样。老欧开始学的可能是隶篆及晋楷等,后人开始学的就是欧楷。这本身起步就是一条完全不同的路。所以终点的差异是不言而喻的。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2-07-03 12:47
                  回复
                    大同小异,都是欧体那一套


                    IP属地:内蒙古10楼2022-07-03 15:01
                    回复
                      王也是笔法简单,甜到发腻,并没什么特色。
                      现在不同于以前了,你去高校书法系看看,随便一个学生,就能抗衡晚清名流(不说吊打)。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2-07-03 22:56
                      收起回复
                        这些字非常端正,赞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2-07-11 00:52
                        回复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2-07-22 14:01
                          回复
                            古人,从欧体到后人学欧的,比如你发的这位王维贤,他们的书法都是建立在自然书写上的,而田英章只求其型,也就是只用毛笔通过描画来表现出欧体字的形状,忽略了字形产生的原理。而且欧体字型险绝,很多字趣味盎然值得推敲,相向的字也能做出较为丰富的变化,而田楷千篇一律,将艺术作品规范化就不再是艺术了


                            IP属地:江苏来自iPhone客户端16楼2023-08-26 01:29
                            回复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23-08-26 07:0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