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在近五年,平均每年占5-8分,其重要程度不必多说。其中,一事不再理原则是本期考点考查的主要内容。
来,我们先上例题,看看自己的掌握程度。
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没有新事实和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该说法是否正确?
小伙伴们思考一下。如果有了答案,那就来看看这道题的解析吧,检验一下自己的答案是否正确
解题思路与分析
本题考的是一事不再理原则的例外情况。来,看本题,一提到不准予离婚的案件,大家应该就要想起一个关于它的特殊受理规定,即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相关规定: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所以,本题中认为的“一律”不予受理是错误的。你,答对了吗?
易错点分析
一事不再理原则,是指判决或裁定已经生效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再起诉,也不得再受理的诉讼原则,除了不准予离婚案件是它的例外情况之外,大家还要特别注意2点:
1、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新的事实,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案件,原告再次起诉如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当受理。
来,我们先上例题,看看自己的掌握程度。
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没有新事实和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该说法是否正确?
小伙伴们思考一下。如果有了答案,那就来看看这道题的解析吧,检验一下自己的答案是否正确
解题思路与分析
本题考的是一事不再理原则的例外情况。来,看本题,一提到不准予离婚的案件,大家应该就要想起一个关于它的特殊受理规定,即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相关规定: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所以,本题中认为的“一律”不予受理是错误的。你,答对了吗?
易错点分析
一事不再理原则,是指判决或裁定已经生效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再起诉,也不得再受理的诉讼原则,除了不准予离婚案件是它的例外情况之外,大家还要特别注意2点:
1、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新的事实,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案件,原告再次起诉如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