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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银行为什么要把缺德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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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银行历任董事长李若虹、董建岳、王滨等都被抓,近一年来党委委员监事长王桂芝,党委巡视办主任乔玉良、信用卡中心总经理助理吕胜男,党委委员候任副行长方琦、广银理财监事长、纪委书记亓艳也都被抓。真是活该。
本人原是广发银行员工,当年因参加支行行长王军组织的登山活动中为救王军的女儿李臻膝关节受伤。本人当时想申请工伤,结果广发银行的领导推来推去不给办理,反倒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当天下午找到支行行长王军谈话并录了音。接下来我先后找了分行人事部经理乔玉良、分行行长王桂芝、总行办公室和总行人事部。但就好像我犯了错误要恳求这些老爷照顾我一下。
人家不肯开恩,我只好自行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是工伤广发银行就没权解除劳动合同。不久,广州市劳动局的赵兴福让我去做笔录,他明显是被收买了,我说爬山是支行行长组织的,他记录的是同事相约去爬山,等等。然后用手盖住记录的内容,让我在下面签字。我觉得不对劲,要看他手盖住的部分,发现我说的和他记录的普遍意思相反 ,问他怎么回事。他说哪里记错了可以改过来,我就把主要明显的地方改了过来。从劳动局出来我觉得这事很不正常,当场打了劳动局的投诉电话,接电话的人听了情况让我找劳动局党委。我又去找劳动局党委反映情况,他们说,现在还没认定,如工伤认定结果对我不利的话再来找他。
另一方面,广发银行为了让我不能认定成工伤,编写了一个十几名广发银行员工的发言记录。那十几名员工分别说那次活动不是集体活动,与广发银行无关。然后盖上广发银行的公章提交给了劳动局。如果那些员工真说了那些话,为什么这个打印的发言记录上没有一个人签字?这个发言记录是谁做的记录也没写,只是盖了广发银行的公章。
最终没能认定成工伤,我去找劳动局的赵兴福,他跟我说:“活该,谁让你去投诉我的。”再去找劳动局党委,他们又说如果觉得认定不合理可以找劳动厅或法院。
没能认定成工伤,被广发银行解除劳动合同,我只能找被救小孩的父母承担我的误工费和医药费。我起诉了被救小孩的父母,支行行长王军找来了支行财会经理谭美兰做伪证,说我不是救人受的伤。之前工伤认定劳动部门调查时相关人员都表示我是救人受的伤,广发银行给劳动部门的答辩书也承认我是救人受的伤,但爬山不是集体活动,救人受伤与广发银行无关。法院表示劳动部门调查时相关人员及广发银行说我是救人受的伤,我的录音显示我是救人受的伤,这些都不算,应该以谭美兰的伪证为准,我不是救人受的伤。判决做出后过了几天,法官又给我电话,跟我说:“今天是最后一天了,你怎么还不上诉,再不上诉就来不及了。”法官很清楚我是救人受的伤,他不敢判我赢,别的法官就敢么?听说被救孩子的父亲李国强当时任广州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兼任信访局局长,管着法院呢。
此后我到处上访、告状,都没结果。
这件事是怎么回事,听一下录音就可以知道。
第6分钟开始
本人:今天(人事部)小邱打电话通知我合同到期。
支行行长王军(被救小孩母亲):你合同什么时候到期,是这个月么?
本人:我记得是这个月底,她说是上个月底,我想起码等我腿治好了再说,本身是参加集体活动,也没人跟我说这件事。
支行行长:你签的是什么时候?
本人:去年10月份签的,所以我想今年也该是10月份,今天问小邱才知道上月底到期。
支行行长:你合同自己不拿一份?
本人:谁还顾得上看那,现在只顾治腿了,这么长时间还不好。当时是集体活动,并且挡的是别人家孩子受的伤,又不是自己家孩子。
支行行长:你跟分行说一下了。
本人:我想着支行你能不能说一下,起码等病治好了。
支行行长:我说什么?合同期又不是我定的。
本人:本身是参加集体活动,又是挡别人家孩子,不是自己家孩子,这事你得帮忙说一下,因为挡的是你家孩子,你家孩子摔下来,我挡了一下受的伤,你看一下,能不能说说。
支行行长:说一下吧,你最好自己上去说说,我不知道你合同到什么时候。
本人:因为去年是10月份签的,签到9月底,我不记得这回事了,我想起码等我病治好了再解除合同,我现在都没办法了。
支行行长:你跟分行说一下,我到时候也去说说。
本人:请你去说一下,这是集体活动,并且是挡你家孩子,又不是我自己家孩子。前一阵刚做了手术,我现在不知道多长时间腿才能治好,医生也说不准。你看能不能说一下,当时是集体活动,并且挡的是别人家孩子。
支行行长:我知道了,我去说一下吧,
本人:起码等我病好了吧。
支行行长:你有没有找过分行?
本人:我没有,医生让我不要走动,做完手术2个月内不要走动。今天小邱给我电话,我赶快过来,起码等我病好了吧。我参加集体活动,并且是挡别人家孩子受的伤。
支行行长:我去说一下,我去说一下行了吧。因为是分行那什么。
(支行行长接电话)
第13分40秒起
本人:我一直都想和你好好谈一下,我一直都很卖力气,支行的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基本上都是我一个人做的,我拼死拼活的干一直都没得到认可。整理个贷档案的时候就我一个人,没一个人帮我,好象工作都是我一个人的。这次是参加集体活动受的伤,并且挡的是你家孩子。
支行行长:你想要我怎么样?
本人:我一直都想把这件事当成工伤,等回头再交涉吧。这次合同到期,起码等我病好了再解除合同。
支行行长:你想要我怎么样?
本人:不管怎么样,起码等我腿治好了再说吧?
支行行长:我不是已经说了,我刚才不是答应你了。支行的员工,包括我个人,人事上不是我支行能说的算的,我都要受上面管理。你可以问一下阿石,你没出声,我已经给你报工伤了,你都不知道。我们支行的员工就象我的孩子一样,我并不是说因为你是挡了我的女儿我就这样做。你毕竟重伤了,给你报上。你说是集体活动,那天并不是说你们一定要参加。
本人:行长说了,我能不去?
支行行长:有人就没去,阿石就没去。你可以问问阿石,当时给你报工伤了,是你自己上去说星期六爬山,还是救了我女儿。分行一听,反过来责怪我们,怎么什么情况都报工伤。
本人:我是先问了你,是你让我找分行的。
支行行长:你什么时候问了我,你不要乱说。
本人:我没有乱说。我当时填好(工伤申请表)了,给你看了,你让我去找分行。
支行行长:你有没有搞错,我让你找人事部?你自己都忘了,这个事情我们早就给你报了工伤,没说去爬山。你去分行说星期六爬山,你要申请工伤还套不上,分行还责怪我们。
本人:当时是(人事部)张敏说支行没报,让我找支行报,我这才自己要求报的。
支行行长:这事我们一早就给你报的工伤,分行反过来责怪我们,我们这才意识到不是工伤。
本人:支行行长说让去哪儿,我能说不去?
支行行长:你也可以不去,有人就没去。
本人:那不是肯定要向你请假?
支行行长:你可以不去啊,阿石就说他小孩怎么了就没去。
本人:这次一个是集体活动,再一个是挡别人家孩子。我认为是工伤。现在我行动不方便,是不是工伤等我腿好点了再去行里交涉,眼下起码等我腿好了再解除合同。
支行行长:我给你讲了,你这个情况我会向行里反映,人事权在上面,我只能给你申请,我只能跟乔玉良(人事部经理)说说,照顾一下怎么样,但是这个决定权在他们。
(支行行长接电话)
第21分钟
本人:是不是工伤等我伤好点了再去行里交涉,眼下……
支行行长:我答应了,你老纠缠什么?
本人:我毕竟是参加集体活动受的伤,并且是挡别人家孩子受的伤,我一受伤行里就扔下不管了。
支行行长:我听了就不高兴,你老是强调挡了我家孩子,当然,你挡的行为我不是说那什么,你到处讲,我救了别人,我挡了什么,你老是拿来讲,你什么意思?
本人:我没什么意思,我是想着不能因为这件事,合同一到期,我现在就没法过了,我眼下要先治病,前一阵刚做了手术,将来怎么样还不知道,行里这样做太过份了。我参加集体活动受的伤,并且是救别人家孩子受的伤,结果行里就把我撂下不管了。
支行行长:你也知道,别说你,我自己也受上面管,我只能帮你讲讲。
本人:我知道,我觉得行里太不公平,我是参加集体活动受的伤,并且挡别人孩子时受的伤,合同一到期就不管了,把人饿死。行里太欺负人了,就不能当好人。
支行行长:当好人你也不能总挂在嘴上。
本人:行里处理的太不合理,起码等我病治好了。
支行行长:好人难做。你刚才说你的工作不被认可,你想怎么认可?你去问问阿石,去年你的奖金是全行最高的……
(支行行长打电话)
本人曾多次要求对录音的真伪进行技术鉴定,但广发银行和被救小孩的父母都不同意。因找过广发银行相关部门都不管,我只好把这事发在网上,提醒有良知的人广发银行有多不要脸:
1、救人受伤是多大的错,一定要解除劳动合同。
2、为了不让我认定工伤伪造职工的发言记录,收买劳动局的赵兴福。
3、谭美兰受支行行长王军指使去法院做伪证说我不是救人受的伤。
如果有谁救了我的孩子,我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人家才好。但广发银行的各级领导都不是正常的人,完全不是人的思路,难怪都要被抓。现在网上可以看到广发银行的王桂芝和乔玉良,被救小孩的父亲李国强等人都被相关部门收拾了。这事以前新闻媒体不敢报道,发到网上也被限制,现在有关人员被抓了,应该可以说说了,发到网上提醒有良知的人一定要远离广发银行。
具体情况可以去广发银行总行办公室核实,电话(020)38322888。或找广州分行的伪证人谭美兰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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