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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污染VS物业费:燕归巢揭秘业主权益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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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物业问题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其中,楼下底商的油烟污染问题成为了引发业主与物业公司矛盾的重要因素之一。许多业主因此拒绝缴纳物业费,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那么,业主能否拒绝缴纳物业费呢?燕归巢法律服务集团作为物业领域的专业法律机构,将为您解析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显然,这一条款明确了业主在物业中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物业管理条例也对物业费的缴纳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物业服务费用。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这意味着,即使存在底商油烟污染的问题,业主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此外,物权法也对物业费的缴纳做出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意味着,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履行其职责,导致底商油烟污染问题得不到解决,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


IP属地:山西1楼2024-05-07 08:3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