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1年7月本科毕业,由于当年6月左右参加了罗山县财政局笔试(后落选),当年8月中旬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罗山县支行电话邀约前去该支行工作(电话中告知是从财政局拿到的个人信息)。由于当年就业形势严峻,考虑到专业对口且能照顾家庭就答应了,经历了线下面试后,于当年8月23日前去网点报到。从大堂经理,到柜员,理财经理,信贷客户经理,各岗位都历练过,直到2013年8月从邮储银行罗山县支行离职。我一直以来都非常感恩,打心眼里感谢邮储银行对我的栽培,以及领导同事对我的关照,哪怕是现在我依然十分怀念在邮储的日子…直到最近发生的一件事!由于本人现在事业单位工作,近期出现工作调整,核查档案过程中需要邮储银行的工作证明。由于在邮储银行工作的时候,当时也没想过会离职之类的,也没在意合适签合同,自己手里自始至终没有拿到过合同。经过多方联系,才知道,本人2011年8月入职邮储银行罗山县支行,直到2012年1月,邮储银行才让河南鸿福实业有限公司与我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其实这些都无关紧要,过去就过去了。关键是,这次我需要工作经历证明的时候,该支行相关负责人竟然以此事年代久远,且人事变动多次为由,拒绝为我出具工作证明。
真的是新官不理旧帐了吗???我于2011年8月开始,扎扎实实在邮储银行奉献付出了两年,此时却要我自己拿出我在邮储银行工作过的证明,真的十分搞笑!领导们常常提起,要以人民为中心。基层党员干部都抛之脑后了吗???就像要我证明我是我自己一样,滑稽至极!之所以说邮储银行非法用工,是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要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我却做了将近半年的免费劳动力(我清楚记得,这五个月的工资是以现金形式发放,每个月600元!)。我强烈要求邮储银行为我出具2011年8月至2011年12月的工作经历证明,如若据实出具,其他问题我可以既往不咎。否则,我将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邮储银行-北京 @邮储银行☎
真的是新官不理旧帐了吗???我于2011年8月开始,扎扎实实在邮储银行奉献付出了两年,此时却要我自己拿出我在邮储银行工作过的证明,真的十分搞笑!领导们常常提起,要以人民为中心。基层党员干部都抛之脑后了吗???就像要我证明我是我自己一样,滑稽至极!之所以说邮储银行非法用工,是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要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我却做了将近半年的免费劳动力(我清楚记得,这五个月的工资是以现金形式发放,每个月600元!)。我强烈要求邮储银行为我出具2011年8月至2011年12月的工作经历证明,如若据实出具,其他问题我可以既往不咎。否则,我将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邮储银行-北京 @邮储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