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该二货言论【这货居然敢黑尾田!】:
我不是一个发明家,至今为止我吃的穿的住的用的都是别人制作的。
我自己可能一样都做不来。
不过我还是需要这些东西的。
直到有一天,我外套的扣子掉了一个。
我纠结于 是从此不穿这件衣服还是把扣子重新缝上。
这真是一个令人纠结和头疼的问题。
因为钉扣子不是我发明的,也不是我妈妈发明的。
我只是看过妈妈钉扣子,但我不知道如果我像我妈妈那样把扣子钉上这是不是抄袭和模仿。
因为我没有正式拜妈妈为师,也没有叫学费。那么这就不算学习。
因为人一辈子不必钉一次扣子才算长大,所以这也不是本能。
可是,如果一样技能,不是本能,也不是我的发明,同样不是我通过正确途径学习而来,那
么当我用到这个技能的时候,我就会纠结于是不是在模仿和抄袭别人。会不会遭人鄙视,会
不会为社会舆论所不容。我只是掉了一个衣扣而已。
我有一个好朋友是个服装设计师,
有一次我问他,你设计的上衣可以有两个袖子吗?可以加上领子吗?
他像各位一样不明白我在说什么。
其实我想说的是,如果其他的设计师已经在上衣设计中用到了两只袖子的设计,那么在另一
个设计师的作品中是否还能够同样有两只袖子。因为已经有同行率先用到了这个设计。那么
如果这个设计师设计的衣服同样是两只袖子,会不会造成侵权。这个问题看似无聊,其实蛮重要的。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我是个小说家,我觉得金庸的天龙八部中乔峰的死是完全不
必要的,那么我能不能重新写一部小说,让他死不了呢?好不好看不讨论,有没有人看不讨论,请问我能不能重新设计一种剧情呢?
我最小的一个表弟现在上初中,因为姑姑的严格要求,他从小就跟着姑姑弹古筝,去年临近春节的时候,有些活动邀请他去演出,同时也赚了一点压岁钱。他弹得是《梁祝》。
关键问题是,《梁祝》这曲子并不是我表弟自己写的,也不是我姑姑或者其他我们家的亲戚写的,他却公开演出,而且还转到了钱,事情恶劣了。盗版,而且还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我又纠结了,是不是该去法院投诉我表弟侵权?再说下去大家就该崩溃了,因为我是个很无聊的家伙。
事已至此,我也该表明态度了。去他妈的知识产权,去他妈的反对抄袭,去他妈的正版。
用塑料瓶装饮料是不是可口可乐发明的我不知道。但是可口可乐把它发扬光大。
篮球运动是不是NBA发明的我不知道,但是光大篮球运动的是NBA。
乒乓球也不是邓亚萍发明的,
手表也不是江诗丹顿发明的,
制造火药的技术也不是八国联军发明的,
飞机也不是空客或者波音的工程师发明的。
在金庸之前,也还是有小说家的。
在宫崎骏之前,也是有动画人的。
在韩寒之前,当然也会有愤青。
只不过,他们没有那么有名气,作品没有被人传颂罢了。
我们并不能因为《神雕侠侣》中杨过和小孔女的师生恋就反对其他小说家也创作师生恋的情节。
因为社会是由人掌握和发展的。相同历史背景的人观念会相类似,观念相近的人对待事物的态度也会类似。我相信其他小说家再次写到以宋朝为背景的关于师生恋的情节之时,还是会遭到大家的反对。
就像所有的清宫戏见到皇上会下跪一样。亲们,真的都会下跪。
世界上总有一些人在不断的发明东西
世界上也总有另一些人,在把另一些人的发明发扬光大
沸沸扬扬的抄袭事件,在我看来只是分赃不均(物质和名誉)造成的。
据说尾田君在《海贼王》也只是冠名而已,编剧画师都另有其团队。